声明人:张淑凡
99年在邪恶的迫害下,交过师父的讲法和师父法像,现声明此行为作废。我要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6/1034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