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尹翠花
我在大队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师父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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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6/1034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