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晓东
以前在学校上学的时候,学校规定必须写“反对大法的材料”和签字,以上所做所为全部作废。 洗刷污点,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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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6/1034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