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乔美珍
在迫害下,违心的写过“不炼法轮功的保证”,现声明作废。回到大法修炼的队伍中来。 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6/1034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