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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定群 2002年8月8日由于老板不愿给工钱举报我是学法轮功的,我被当地公安局带回,并被送到看守所非法关了一个月。随后,我又被送到610洗脑班。在那里他们看硬的不行又来软的,用了许多方式,叫我哪怕是抄的只要签名都让我回去,要不送去劳教。出于对女儿的放不下,我最终在所谓的“保证书”上很不情愿的签了名。严正声明,在610洗脑班签名的“保证书”作废。今后,我一定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绝不辜负恩师的慈悲救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7/1034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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