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秀芳
在高压迫害下,我写过对大法和师父不敬的话,做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我严正声明: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坚修大法,一切听从师父的安排,紧跟师父一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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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8/103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