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九菊、王青莲
我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坚决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彻底与旧势力决裂,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8/103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