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萍乡
我由于学法不深,人的情没能放下,在他人及家人写的“保证书”上签了名,全部作废。我一定会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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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8/103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