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延英
2000年,我写过“不修炼的保证”。声明:我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统统作废。一切按照师父的要求去做,做好三件事,坚决走正,走好这最后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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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8/103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