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梅香
我原来写过的“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8/103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