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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凤

    我学法不深,正念不足,2005年3月5日我曾给单位出具过一份“没有炼法轮功”的证明信。现在通过学法与同修交流,认识到自己做错了。正法已進行到最后,我却没有勇气去讲清真象、救度众生、证实法,暴露出很多不好的人心。现在,我严正声明给单位提供的“证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不好影响和损失,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随师行。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9/103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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