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柳华
邪党非法劳教我时,我在邪悟下所做的和在单位、派出所里我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回法轮大法中修炼,做一名真正的修炼人,做好大法徒应做的三件事,否定一切邪恶生命安排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9/103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