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玲
由于我法学的不深,执著心太重,在邪恶迫害下,我在邪恶的“保证书”上签过名、按过手印,感到愧疚。我声明:我以前对大法所做的一切不好的事,全部作废。好好修炼,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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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9/103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