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锦善
我在邪恶高压迫害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和家里代写的“保证书”和签字,全部作废。全盘否定一切邪恶的旧势力的安排,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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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9/103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