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连顺
本人由于学法不深,在派出所恶警逼迫下,被强行在恶警已写完的“保证不炼功”的“保证书”上按了手印。严正声明:我所写的“保证”,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9/103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