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丽、揭育坚
自己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决心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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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9/103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