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桂霞
99年7~8月间在公安局写了不在外炼功的“保证”,及2000年在当地派出所写的一切配合了邪恶的“保证”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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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9/103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