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兆梅
99年7月20日后,在邪恶迫害下违心的做了不该做的事。郑重声明:在邪恶高压、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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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0/1037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