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玉馥
2001年夏天,单位领导替我向警察写了所谓“保证书”,我根本就不知道,根本上不承认。我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后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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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0/1037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