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艳梅
在邪恶的迫害中,在不理智中所说、所写(签名)的违背法轮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定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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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0/1037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