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春艳
给大法造成了损失,加重了邪恶的迫害,同时给自己的修炼留下了污点。在此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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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1/103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