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立军
99年7.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在邪恶的逼迫下所签的名及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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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1/103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