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秀琴
在2001年,邪恶迫害大法最严重的情况下,因为我有怕心,做了错事,烧了师父的法像,对不起师父,我很痛心。声明所做的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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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1/103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