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丽伟
2002年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抓捕,并非法送至监狱。在高压下被违心洗脑,说了和做了一些背叛大法的事。郑重声明:我以前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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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2/1038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