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冯友琼
在邪恶迫害下,我交过大法书,家人在“不炼功”的保证书上代签过字,现在声明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坚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2/1038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