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杜承富
我曾在拘留所签过的所有“保证”及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坚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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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2/1038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