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祖全
2002年我曾烧毁过《转法轮》。通过学法,我真正认识到大法弟子是绝对不能这样做的,这是对大法的不敬。特此声明,过去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跟上正法進程,洗刷污点,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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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3/1039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