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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炼英 我九六年喜得大法。在2001年12月,被邪恶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在邪恶强迫下签过字,家人和单位领导在强迫下写过“保证书”,现在此严正声明我所写的字和家人以及单位领导帮我写的“保证”全部作废。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走好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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