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谢廷鑫
在2003年发真象材料时,被邪恶迫害,违心做了所谓的“保证”现声明那时所说、所写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保证”作废。我今后要坚定正念,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3/1039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