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培英
在邪恶的迫害下签过名,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家属替我写过“保证书”,现特此声明以上对不起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3/1039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