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小兰
1999年7.20以后被迫所写的“不炼功的保证书、悔过书”全部作废。跟着师父正法,大法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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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3/1039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