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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仇美玲

    99年7.20以后,单位领导、街道委主任走马灯似的天天上门干扰。因为当时法学得不好,潜在的用大法治病的想法较重,再加上怕心及对亲情的执著,我一时糊涂,把大法的书和教功录像带给烧了。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通过学法,我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同时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我严正声明: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坚决否定旧势力的邪恶安排,只走师父安排的路,坚修大法不动摇,走正、走好这正法最后的每一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4/103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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