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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韩丽艳 2002年4月7日,自己被恶警绑架到派出所,恶警拿出“扰乱社会治安”的条款让我签字,我没有经过思考便签了。并被非法拘留15天。现在严正声明:以上所签的字、按的手印全部作废。我坚决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走好师父安排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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