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翠英
我以前由于学法不深,怕心重,在邪恶面前说过“不炼了”,对大法造成了损失。我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坚修大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4/1039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