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唐保荣
在被迫害期间,曾在“保证书”上签过字,及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定修炼,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4/1039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