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小平
99年7.20以后,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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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4/1039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