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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士光

    我于97年喜得大法,得法后,我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地,决心按照师尊教导的真善忍要求自己,返本归真。我曾受到过邪恶的多次绑架与迫害,在被迫害中我由于正念不足人心重,说过也写过自己“不修炼大法了”,但我心里十分的难过。在此我严正声明:我过去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按照师尊的要求,尽自己最大努力做好三件事,来弥补我过去的损失,坚修大法,紧随师尊,走正走好师尊安排的路,决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5/104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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