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董桂英
99年7.20后,自己违心的写过什么“保证书”、“决心书”等。声明:以前向邪恶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保证书”等全部作废。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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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5/104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