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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杰

    我95年得法,在2001年被抓送劳教所时,由于自己对法了解不深,写下了对师尊、对大法不坚定的话。今特此郑重声明:自己过去写过、说过的对大法不利的话一律作废。今后要加倍努力学好法、炼好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正念正行证实大法,挽回自己过去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5/104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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