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秀云、吴水仙
在被迫害期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宣布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6/104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