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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振宇 我是98年得法的,得法后去掉了很多陋习,知道怎样做人和做人的真正意义了,尽量用真、善、忍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99年非法打压开始了,我抱着对政府的信任去了北京信访办,结果被非法拘留15天。2000年的一天我在高压迫害下违心的签了“不炼功”的字。后来很后悔,对不起师尊的慈悲救度、对不起所有的大法弟子、对不起自己。现在严正声明:在高压下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各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6/28/1048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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