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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凤春 1999年8月份在公安局恶警强迫下,我写了“不進京、不上访、不学法炼功”的保证书,现声明彻底作废。2000年元旦,公安局的恶警到我家强迫我按的手印也同时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6/29/1050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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