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杏然
99年7.20邪恶疯狂迫害法轮大法后,我写了“保证”。后认识到我的行为是违背大法的,是顺应了邪恶。严正声明:以前自己所有的说过、做过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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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7/1/1052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