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新华
2000年被恶党非法劳教,在高压迫害中,参与了每周一的升国旗宣誓活动。现郑重声明:在被中共邪党迫害下所做、所写、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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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7/1/1052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