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小红、曹春华
在高压迫害下,在自己神志不清时,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声明作废。坚定修炼,做好证实大法的三件事,正念正行。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7/6/1055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