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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明 自99年7.20以后,我在单位、派出所、公安局、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等地,在强制和高压下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都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坚信师父,坚修大法,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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