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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程巧云

    我在修炼的路上,因有放不下的执著,曾写过“保证书”、签过名(包括别人代签、代写的)在公安局、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及单位里曾做了作为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事(照像、录像、按手印等)特别是在今年的5月3日被非法关押后,在邪恶的迫害下产生了怕心,未能承受住,因此而出卖了一名大法弟子。现在我发自内心的郑重宣布:以前我无论在公安局、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及单位里说过、做过、写过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统统全部作废。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0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6/18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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