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梅方
本人98年得法,由于学法不深,加上受邪恶的高压迫害下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情,现严正声明作废,从新回到大法的路上来,勇猛精進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4/109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