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鲁宗言
今天我认识到以前村委书记代我写的“不炼功保证”是错误的,现声明所写作废。 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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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8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4/109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