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梁明霞、郝莲珍 99年7.20后,在江魔与中共邪党相互利用迫害法轮功期间,我们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走好助师正法之路,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26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